官方实锤!永定府、学院里确定转共!

来源: 销冠100
天降大瓜!下午表姐正码字呢,小伙伴扔来一链接,表姐瞅了一眼,之前关于永定府、学院里要转共的传言,终于有官方实锤
天降大瓜!
下午表姐正码字呢,小伙伴扔来一链接,表姐瞅了一眼,之前关于永定府、学院里要转共的传言,终于有官方实锤了。

 

 

公告不长,但信息量不小,表姐简单给大家画下重点,原文贴在文末。

1、将学院里,永佑嘉园(也就是永定府)两项目调整为政府持有产权份额的商品住房项目,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由属地区政府指定。

 

转共实锤,但具体的产权份没有公布,之前一直传永定府产权份额是80%,学院里则半点消息都没有。

表姐估计,最终的产权份额,估计各方都还在商议定一个相对稳妥的方案,大家再耐心等等。

根据公告,产权份额确定后,会由属地区政府向社会公告,最近大家没事儿可以多刷刷海淀跟东城区的ZF网站。

 

2、从购房资格认定来看,划定了优先级。

 

根据条款细则,具备共有产权购房资格的家庭有限购买,具备购房资格的无房家庭次之,然后再是其他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有北京购房资格,且在北京从来没有买卖过房产,那你就是熊猫级的优先存在。

 

如果你有购房资格,现在名下无房但之前买过房,那恭喜你可以排第二顺位。

如果是二套的购房者,对不起,队尾等号吧,如果有剩余才可以递补购买。

这点跟之前北京一批次政府持有份额的新共产项目有点不太一样。
如果没记错,北京一批次摇号项目没有划定优先级,具备北京购房资质就可以摇号。

整体来看,永定府跟学院里的资格认定,比传统的老共有产权要松,但比北京一批次新共产项目要严格。

这很科学,毕竟大家不是同时期的产物,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嘛。

不过,这其中是不是有京籍与非京籍的区别,表姐不太确定,有知情大佬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哈。

 

3、公开摇号,公开选房,由具备资质的公证机构全程公证,公平公正,不解释。

4、全部摇号人数未超房源数量或选房后房源仍有剩余的,由企业公开销售。

表姐觉得这俩项目登记人数肯定得超,无非企业用一些手段,但估计没有谁敢顶风作案吧。

5、首次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要注明购房家庭和代持机构名称、产权份额,就是房本跟普通商品房不太一样,会有详细产权份额注明。


6、政府让渡住房全部使用权和出租收益,不参与业主大会,不承担物业管理义务。
物业管理、供暖、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由购房人全额承担。购房人可依法将持有的产权份额用于抵押。
字面意思,不多解释了。

7、限售5年。首次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房屋或房屋产权份额,但继承除外。

 

这里没有说继承人是否要具备相应购房资格,或者必须名下无房,表姐盲猜,应该不会限制继承人的资格。

 

如果大家有另外的消息,也欢迎留言呀。

 

8、五年之后,如果买卖,政府的产权份额也要随着一起交易,政府持有份额按市价计算,由代持机构收取。

产生的税费由房主跟代持机构分别承担。

举个例子,如果永定府政府持有份额是20%的话,5年后如果市价是1000万,那么代持机构要按照比例拿走20%,也就是200万。

税费则由双方共同承担。这里没有注明首次交易时买家的资格,表姐觉应该就符合北京购房资格即可,交易之后也可以获得完整的产权。

这点跟北京一批次新新共产项目类似。

至于转共之后,是不是还值得买,表姐觉得,如果是自己住的话,冲就行了,如果是投资的话就要好好算算账了。

 

9、永定府、学院里转共,在很久之前就有传闻,这次实锤或许也是一个信号,房住不炒未来依旧是大方向。

 

如果有啥不好的苗头,那定向调控的工具,可能都已经备好了。

稿子码的比较急,大家有不同看法,可以在评论区聊起来啊。销冠智库


附:公告原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明确海淀区学院里、东城区永佑嘉园销售管理事项的公告

 

为落实“房住不炒”定位,确保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按照《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8]9)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海淀区学院里、东城区永佑嘉园销售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两项目调整为政府持有产权份额的商品住房项目,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由属地区政府指定。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项目评估价格,并按销售限价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取整后确定购房主体持有房屋产权份额,其余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持有。产权份额确定后,由属地区政府向社会公告。

  二、两项目按照销售限价及相应产权份额向符合本市限购条件的家庭(不含法人机构)出售。其中,具备本市共有产权购房资格的家庭优先购买,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次优先购买。如有剩余,符合本市限购条件的家庭可递补购买。

  三、两项目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销售,公开登记(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开摇号、公开选房,由具备资质的公证机构全程公证。按优先级别一次性公证摇号确定各级别购房人选房顺序后,按顺序选房销售,全部摇号人数未超房源数量或选房后房源仍有剩余的,由企业公开销售。

  四、在两项目首次不动产登记证书、首次购房人取得的不动产转移登记证书上,应明确注记购房家庭和代持机构名称、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的房屋产权份额,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

  五、两项目首次购房人持有房屋期间,政府让渡住房全部使用权和出租收益,不参与业主大会,不承担物业管理义务。物业管理、供暖、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由购房人全额承担。购房人可依法将持有的产权份额用于抵押。

  六、两项目首次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继承除外)房屋或房屋产权份额。5年后购房人如转让房屋或房屋产权份额,政府持有产权份额应一并转让,并按市场价格计算政府持有产权份额转让价款,由属地区政府代持机构收取。转让房屋的税费由首次购房人或其继承人与政府代持机构按各自产权份额分别承担。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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